六年官司终有果 “解百纳”商标判给张裕
官司持续六年终有果 “解百纳”商标判给张裕
发布时间:2008-7-4 14:27:28 | 人感兴趣 | 人参与 | 评分:3
记者金济 通讯员周付敏报道:持续了6年之久的“解百纳”知识产权案终于有了结果。日前,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,“解百纳”商标为张裕所有,而非行业共用的葡萄品种或产品通用名称。这场商标纠纷,张裕、威龙等葡萄酒业巨头悉数卷入。
日前,记者走访武汉多家超市发现,市场上林林总总的“解百纳”葡萄酒达30多种,国内品牌基本上都有“解百纳”葡萄酒。据悉,1998年以前生产“解百纳”的企业只有张裕一家,目前大多数品牌的“解百纳”都是后加入者,尤其在2002年商标案爆发之后达到高潮。
为什么“解百纳”一拥而上?一葡萄酒销售商解释,“解百纳”已有70多年的历史,在消费者中已有较高的品牌价值和认知度。
“解百纳”到底是什么?张裕方面解释,“解百纳”是以蛇龙珠葡萄为主要酿酒原料酿造出的一种全新口味的干红,上世纪30年代,张裕将这种原创干红命名为“解百纳”。说到底,“解百纳”是一种商标,而非葡葡原料。
中国园艺学会葡萄与葡萄酒分会证明,我国葡萄品种千余种,在已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名录中,没有“解百纳”这个品种,既然不是葡萄品种,就不能作为原料名称来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