绿纯蜂业公司是北京首家以蜂业为主体,集蜂业养殖、蜂产品深加工、生物技术工程研究、农业产业标准化建设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,是北京首家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蜂产品企业,现为北京市农业高科技企业和重点龙头企业。 绿纯蜂业始建于1992年,位于绿荫环抱、风景秀丽的京西蜜库妙峰山,占地100公顷,下设行政、营销、供应、财务、科研中心、检测中心、生产技术中心、广告策划等部门,在全国设有数百家专卖店。 蜜蜂生态养殖基地内饲养的育种试验用蜜蜂 2002年我公司在妙峰山斥巨资建成一处花园式蜜蜂生态养殖基地,拥有600㎡GMP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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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企业宗旨:引领绿色生活,打造纯品世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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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加盟专卖店、专卖柜的相关事宜: 加盟连锁专卖店(柜)是指接受公司的专卖经营模式,统一标识,统一经营风格,并接受公司的统一市场管理模式,统一零售价格,优惠政策。市场专卖经营规范条例和市场发展规划的市场零售经营行为。 二、加盟连锁专卖店(柜)的准入标准: 1.具备保证单店或多店正常经营的运作资金。 2.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和商业信用,具有良好的经营理念和服务心态。 3.具备良好的社会关系和了解当地市场及消费习惯者优先。 4.从事过食品、保健品行业或其它商业活动者优先。 5.对拓展销售蜂产品市场有很强兴趣和意愿者,有无经验均可。 三、加盟连锁专卖店(柜)的申请条件: 1.具备一定数量的单店(柜)或多店(柜)经营运作资金,1万元以上。 2.需要有适宜的经营场所,在相对繁华地段的专卖店或大中型超市内的专柜。 3.专卖店(柜)需做与公司连锁专卖经营风格相符合的装饰、装修及配备相关销售货架,冷冻柜、计算器等物资。 4.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销售人员1~2名,一般要求年轻女性,有亲和力和敬业服务精神的。 5.经营运作前需与公司签定加盟合同,并交纳2000元信誉保证金,合同解除后,无息退还押金。 6.在经营活动开始前后60天内,向公司提供营业执照、店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两张。 四、公司为加盟商提供的服务与支持: 1.提供具有绿纯蜂业经营风格的店面、专柜装修意见书及形象图片。 2.无商业经验者,可派资深专业人员协助选址与评估。 3.可提供专业人员进行整体形象设计及装修、装饰。 4.可提供专业人员为各加盟商及员工提供知识讲座和人员培训。 5.经营过程中,可及时得到公司运营和管理指导。 6.配发证照复印件、荣誉证书、铜质奖牌、证牌、授权书、员工工装及各种宣传资料。 7.可享受绿纯蜂业的季度销售(返利)返货优惠政策。(见附表) 8.可获得公司各种媒体广告宣传的支持,并同时刊登各地区主要加盟商地址、电话。 9.如库存积压或某种产品过剩或其它特殊原因,包装无破损的产品可在六个月内(以生产日期为标准计算)向公司申请货物调换。(运费自付) 10.如因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终止合同,距保质到期8个月以上的产品,如无破损、开封等不能成为流通商品的产品,公司可收回并无息返还押金,但需扣除5﹪~10﹪的手续费,因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加盟商、代理商自付。 11.根据各加盟商、代理商销售需求,发运各种产品宣传资料及相关销售物资,运输费用(铁路、公路)由我公司承担。 12.我公司可开具商业零售发票。 五、绿纯蜂业加盟连锁专卖市场经营规则: 1.加盟店(柜)的开店位置应距现有专卖店(柜)5站地或方圆10公里以上位置。 2.店面面积要求一般为15㎡以上,专柜延长一般为3米左右,特殊情况可因地制宜。 3.加盟店(柜)首次进货量不低于8000元,后续进货量每次不低于2000元,不足此标准时,原则上是不发货。 4.采用款到发货的原则。 5.后续订货需提前5~7天向公司提出订货申请,公司审核后发运。 6.如在加盟经销的区域有总代理商,加盟商必须从总代理处进货。否则,可从公司直接进货。 7.加盟商如有任何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和公司联系,协商解决。 8.各加盟商、代理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价格体系。(见附表) 9.加盟商、代理商可根据区域和各种特殊情况,零售价可向公司书面申请后做适当变动,范围不得超过零售价的10﹪。 10.各代理商、加盟商不得恶意屯积货物,以赚取公司返利返货。如有发现,本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。 11.各代理商未经公司许可,不得发展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或向其提供本公司产品。 六、区域总代理资质的取得: 1.各区域内最早加入本公司的加盟商有优先申请该地区总代理的权利。 2.各加盟商均有申请本区域内总代理的权利。 3.如该地区暂无总代理商,则由本公司暂代,或在各加盟商中择优选用。 4.区域总代理需交纳5000元的信誉保证金,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。 七、区域总代理的职责与义务: 1.凡与我公司建立产品销售业务的区域总代理商,应达到我公司规定的年度基本订货金额,才可以享受公司在约定时间内的区域保护政策。 2.总代理商可以在规定的区域内发展加盟商,并规划各专卖店(专柜)的合理布局。 3.总代理商要对本区域内的加盟商及时给予运营和管理指导,定期对加盟商及其员工进行培训、信息交流等与经营相关的事项。 4.总代理商应定期为加盟商提供各种产品、宣传资料、礼品袋、促销海报等经营物资。及时了解加盟商的经营状况,制定合理可行的销售、促销计划,有义务帮助其提升销售量。 5.总代理商在享受公司季度返货(利)制度时,可向各加盟商收取3﹪~5﹪的服务管理费(以进货价为基数计算),各地区可酌情自行制定标准。 6.在经营过程中,总代理商应对辖区内各加盟商和其他同行业企业动态,做到及时了解,规划未来发展方向,应对措施、销售及广告宣传等事宜,及时有利、前瞻性地做好各项工作,以提高销量、提升绿纯品牌,创造代理商、加盟商公司的多赢局面。 以上为绿纯蜂业国内市场连锁专卖经营准则,如有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解决。 绿纯蜂业以“诚信”为公司的企业文化宗旨,本着精诚合作、互惠互利的原则,愿与各方有识之士共同经营绿纯蜂业的甜蜜事业! 2006年10月18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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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纯蜂业返利(货)制度表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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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此办法试用于国内各代理商、加盟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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